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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投创中心地段(JB17)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宁波银行南北侧JB17-02-29b、f、g地块)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江北分局 阅读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1、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电商园区核心区的开发建设,更好的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园区土地的集约效益,打造区块整体的空间形象,特组织编制宁波江北投创中心地段(JB17)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宁波银行南北侧JB17-02-29b、f、g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2、调整依据

(1)宁波市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委会关于江北投创地段控规局部调整(JB17-02-29-B、F、G地块)甬电商【2019】4号;

(2)《宁波市江北投创中心地段(JB17)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

(3)《宁波江北投创中心地段(JB17)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JB17-02-27等)调整论证报告》(2017)。

(4)相关的规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3、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江北投创中心地段,长阳路以南,长兴路以北,望山路以西,长兴路788弄以东,宁波银行南北侧地块,主要涉及原控规中的JB17-02-29b,JB17-02-29f,JB17-02-29g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7公顷。

4、调整内容及论证

(1)原控规JB17-02-29b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将地块容积率由2.5调整为3.2,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成100米。

(2)将原控规JB17-02-29f地块 (B1+B2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和JB17-02-29g地块(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合并为JB17-02-29f地块( B1+B2+S41商业商务和交通场站混合用地),将地块容积率由2.5调整为2.3,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成100米。

(3)将原控规JB17-02-29f地块南侧涉及管线的部分用地调整为JB17-02-29g地块G3(广场用地)。

(4)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按用地比例测算调整后JB17-02-29f地块绿地率约为30%。

表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高度

备注

调整前

JB17-02-29b

B1+B2

1.49

2.5

80


调整后

JB17-02-29b

B1+B2

1.49

3.2

100


调整前

JB17-02-29f

B1+B2

0.97

2.5

80

-

JB17-02-29g

S41

0.41

-

-

公交首末站1处

调整后

JB17-02-29f

B1+B2+S41

1.36

2.3

100

配公交首末站1处

JB17-02-29g

G3

0.02

-

-

-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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