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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划拨住宅补办出让新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最近有很多群众前来我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事宜。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最新消息,市政府已经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31日。过渡期后,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补办出让业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划拨补办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和江北(圈外)、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区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2016年区划调整后,我市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多次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2018721日公开发布。文件发布后,及时在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等网站、宁波日报等报纸、宁波电视台及有关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广泛宣传解读。

//个人划拨住宅新补缴标准怎么计算?//

个人划拨住宅(拆迁安置房,以分摊或共用宗登记的普通商品住宅)补缴新标准,按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楼面基准地价的3%确定,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基准地价及补缴标准见下表。

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及补缴标准表(单位:/平方米)

//过渡期内政策有什么内容?//

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设置了过渡期,2018821日开始,20195月底结束。过渡期内,允许申请人选择老补缴政策和标准,也可以选择新补缴政策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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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补缴时间延长三个月,531日了!大家不要急,可以慢慢来,先好好过个年。这几天人比较多的。

//国有划拨土地为何要补办?自住是不是一定要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转让的,应经一定程序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登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据此,国有划拨房产转让时必须补办出让。自住的,国家无强制补缴要求,但今后如转让必须补缴,过渡期后补缴金额按新政策执行。群众可需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补办。

//继承办理划拨住宅过户可以保留划拨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怎么办?//

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步,各区分局会视情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怎么确定?//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补办出让手续办好后,可以下次再来申请不动产登记吗?//

可以的。不急于使用不动产权证的群众,补办好出让手续后,今后随时可以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但须保管好签订的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发票和契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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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不急着拿证的群众可以先补办出让手续,以后再办理换证。正在按揭的群众也可以先补办出让手续,到时候按揭还掉再换证。避开高峰期。

//原老三区和鄞州中心区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受理点有哪些?//

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位置:鄞州区宁穿路1901;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574-87185516;

公共交通: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

2、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一层)

位置:中山西路298;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87260862;

公共交通:公交卖鱼路中山西路口站,地铁1号线大卿桥、西门口站。

3、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

位置:江北区丽江东路8516;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慈城镇在慈城国土分局办理)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咨询电话:87629397;

公共交通:公交康桥南路丽江东路口站、华辰大桥北站。

4、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位置: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范围: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45;

咨询电话:0574-88225053;

公共交通:公交鄞州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鄞州体育馆站,公交钱湖南路文华路口站。

5、鄞州区邱隘国土所受理点

位置: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

受理范围: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00,13:30-16:30;

咨询电话:0574-88390090,0574-88390296;

公共交通:公交盛莫路文卫路口下车,再向东步行到邱隘国土所。

6、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

位置: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

受理范围: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8:30-11:30,13:30-17:00(冬令);

咨询电话:0574-89288944;

公共交通:公交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

大图下载:宁波市区城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图(大图).rar

详细文件请参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http://www.ningbo.gov.cn/art/2018/7/20/art_1229533176_949852.html

《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http://www.ningbo.gov.cn/art/2018/7/20/art_1229096003_951715.html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http://zgj.ningbo.gov.cn/art/2017/1/3/art_1229036853_548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