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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GX03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宁波市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 阅读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丹桂路北侧,中石化小区西侧,总用地面积约6.12公顷,具体位置东至新舟路,南至丹桂路,西至瑞昌路,北至万里河。具体范围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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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用地范围图
 
  二、调整背景
  2013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的决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正式启动建设,是宁波加快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动力。高新区作为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的重要区域,将通过完善城市功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来实现高新区的功能提升,增加区域吸引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本次调整部分地块在原控规中是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包含社区中心、幼儿园、净菜超市、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功能。在具体实施深化过程中,需要对设施的具体位置作适当地调整,优化服务半径,为幼儿园提供更好的环境及场地、停车条件。同时,通过此次调整,减少底商,采用集中布局的方式,积极探索社区商业一体化的建设模式,更好地为本片区居民进行服务。并积极优化片区的交通及停车条件,统筹利用地下空间。
  综上所述,为完善城市功能,并结合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要求,有必要对本区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作适当调整及功能置换。
 
  三、调整内容
  经过相关研究论证及意见征集,对原控规的用地做了适当的调整,具体如下:
  为便于地块整体布局,将原控规GX03-02-08地块和GX03-02-09地块进行合并,作为社区商业混合用地,新地块编号为GX03-02-08,原规划配套的社区中心、净菜超市、公共厕所及100个公共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及规模保持不变,并将原GX03-02-16居住地块内的12班幼儿园北移至本地块内,具体方案应结合下一步的地块建筑整体布局确定,同时幼儿园的独立用地规模不小于6010平方米。  
  调整前后地块各项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功能
用地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备注
调整前
GX03-02-08
C1
商业用地
1.14ha
2.5
-
≤60m
含净菜超市、公共厕所、100个公共停车位
GX03-02-09
R22
社区用地
0.52ha
1.0
-
≤24m
社区中心
GX03-02-16
R2
居住用地
4.46ha
2.5
-
≤80m
含12班幼儿园1所
调整后
GX03-02-08
B1+R22
社区商业混合用地
1.66ha
1.2
-
≤30m
含12班幼儿园(独立用地不少于6010平方米)、社区中心、净菜超市、公共厕所、100个公共停车位
GX03-02-16
R2
居住用地
4.46ha
2.5
-
≤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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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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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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