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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崔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于2019年5月21日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 规划编制目的
2017年,为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宁波市公布了第四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的名单,崔岙村成为海曙区唯一入选的村庄。为更好保护物资文化遗存,再现崔岙历史风貌,展现一方风土人情,促进古村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编制《宁波市海曙区崔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崔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西至崔岙村村庄建设用地边界,东到樟溪河西岸,面积约11.13公顷。根据崔岙村发展建设的需求,研究范围扩展至整个村域范围,对整村的道路交通、乡村景观等进行统一规划布局,面积约5.79平方公里(约8686亩)。
2、规划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针对名村现状,以:“抢救性保护”为基本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注重周边环境风貌的协调性,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利用;
(2)分级保护原则:规划采取分级保护的模式,并针对不同级别的保护对象提出不同的保护措施;
(3)规划衔接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结合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科学确定村庄规模,优化和合理布局空间要素。
(4)科学保护原则:整体风貌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村落整体风貌的同时,对文物古迹、村庄环境、山水格局及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实施重点保护。协调各功能要素之间的布局,实现功能效益最大化。
(5)特色发展原则:保护历史真实性、环境整体性和文化多样性,以最大限度地真实保护和忠实传递历史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
(6)可持续发展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村民切身需求的关系。在科学有效保护的同时,坚持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村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2 规划目标
(1)明确保护对象
通过对保护村庄历史环境的整体性、物质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和村民特色生活方式的延续性,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维持和提升村庄风貌特色,提升村庄发展活力,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2)明确保护范围
明确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将重要的文保建筑、 历史建筑、历史街巷纳入核心保护区的范围,核心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区域为建设控制地带,为整体保护崔岙村的环境风貌,在红线范围外划定风貌协调区。
(3)保护策略
① 重点保护和一般性保护互相结合
在规划范围中对于核心保护区重点进行保护。要对文物的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与四周环境重点进行保护,针对传统风貌建筑还有四周环境采取一般性保护。
② 形成保护体系,体现历史文化
崔岙村的历史文化保护具体依靠传统的民俗文化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建筑的景观风貌线以及景观线的精准定位与规划来形成强有力的保护体系,表现崔岙村的文化底蕴。对于各类物质文化遗存、历史文脉、地方建筑特色和传统工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载体等,建立保护与传承机制,将各保护对象分别立项,对其进行科学性保护、利用、发展,从而使古文化展现新魅力。
③ 挖掘传统村落的景观感知节律
完整的一个传统古村落具备完整的一个景观图谱,且构成完整化的传统古村落景观的感觉意向序列,完整性体现在村落的布局以及自然之间的协调相处,这一序列景观感知当中就能够体验一种韵律意境。
④ 保护整体格局风貌,协调新村建设
崔岙村空间布局构造的设计规划需要保持整体性和真实性,使其达到相对和谐。现状部分传统建筑的风貌、村落形态格局遭到破坏。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格局,必须将传统村落构筑作为核心,依靠建筑(构)物、街巷空间以及自然景观,使传统村落的整体格局风貌得到保护。原则上不扩大村庄建设规模,必须采取新村建设方式的,应在选址、建筑风貌等方面与名村协调。
3、崔岙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
(1)传统山村选址营建的典范
以山为屏,依水而形的向心、内聚的村落格局,山水格局完整;以山为依托,背山面水,择吉地而居的文化内涵。
(2)江浙民系族群形成演化的重要例证
江浙民系形成演变的重要迁徙地;体现宗族文化的聚落空间,以宗祠为中心布局的“宗法—族群”传统聚落空间结构类型,形成多层次的簇状群体。
(3)宁波传统民居建造工艺的典型代表
崔岙民居建筑乡土特色鲜明,就地取材;龙骨砖砌墙等特色墙体建造工艺;鸱吻、符镇等特色建筑装饰艺术。
(4)四明山区红色文化的教育基地
红色文化,启明小学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4、保护范围
4.1 核心保护范围
崔岙村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崔氏宗祠,南至启明小学,北至大田里堂檐及其合院建筑群,包含五条重要历史街巷,占地面积0.62公顷。(详见附图2)
4.2 建设控制地带
控制范围边界与规划设计范围的边界基本一致,占地面积10.51公顷。(详见附图2)
4.3 风貌协调区
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划定的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协调建筑风貌为主的区域,总面积约27.45公顷。(详见附图2)
5、整体格局与风貌特征保护
保护历史文化名村赖以形成、生长的自然环境,保护“一河、两山、三水涧”的村落格局和自由均质的树状街巷布局,保护反映地方时代特征与建筑文化发展的历史文化名村景观风貌,整治历史文化名村建筑风貌、街巷景观,从而使历史文化名村整体格局与历史环境保持协调统一。(详见附图3)
6、水系格局保护
(1)保护内容:樟溪河以及三条水涧,包括水系走向,依附于水系的古桥、河埠头、洗涤石、青石盖板等构件,以及溪流断面、周边环境等。
(2)保护要求:保护樟溪河的河道走向,定期疏浚河渠;保护河道断面,按照传统方式对埠岸的形态及材质进行修复,保护传统埠头;恢复环龙桥(崔岙桥),还原其古桥的历史风貌;保护水涧原有断面,保证水源清洁,整治周边环境;保护聚落街巷与水系的空间关系,维持由同一走向的水系和同一坡度变化走势的街巷聚落空间所构成的空间体系。
7、历史街巷格局保护
(1)保护内容:保护纵向街巷为主,横向巷道相沟通的树枝状加网络状的街巷结构。采取分级保护,纵向巷道为一级历史街巷,横向巷道为二级历史街巷。
(2)保护要求:保护街巷的走向、宽度、空间尺度、两侧界面风貌、相关历史信息等,要求贴线建设,保证界面连续性,不允许改线或拓宽;保护街巷的两侧界面,包括立面形式、使用材料和工艺等;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恢复已消失的传统铺砌,管线建设后应使用原材料原风格恢复;保护街巷相关历史信息,不改变保护街巷的历史名称,并可通过设立标牌等方式介绍历史上曾使用的其他名称及由来。
8、视线通廊控制
通过保护性控制视线廊道加强崔岙历史文化名村的特色营造,增强村落可识别性。
控制视廊,保证崔岙村周边区域内的视线可达,以及村落内制高点之间可通视,从而形成良好的历史风貌观赏路线。在相对有地势优势的山麓区域取五处观景点,同时选取村落内重要的三处开敞节点作为观景点。从崔岙桥望崔氏宗祠、从崔氏宗祠望樟溪河、从两条古道入口处及山麓区域制高点俯瞰整个村落,保持观景点周边的开放空间和传统空间特征,注意控制观景点周围及观景点视线通廊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建筑的空间轮廓线,拆除视廊内的障碍建筑,保证视廊通透,达到良好的景观风貌。
9、建筑风貌控制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原有高度,禁止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的部分一层檐口高度限制在3.5米以下,二层檐口高度限制在4.8米以下。文保单位周边建筑,应按照文保单位建控要求控制具体高度;建议历史建筑周边建筑,其高度应与村庄传统建筑相协调。
滨水区域建筑控制在一层高度,檐口限制在3.5米以下,核心保护区周边区域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西侧山麓区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南北两片山麓区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9.0米以下。
10、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10.1保护内容
(1)文物保护单位:崔岙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崔氏宗祠、启明小学旧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进行保护,并对其前景区域进行建设控制。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得建设危害文物保护点安全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2)推荐历史建筑:建议将崇本堂、崔真吾故居、大田里堂檐、奠厥居、楼下113号、文路125-132号等6处风貌、品质较好的传统建筑作为历史建筑。尚未公布前,建议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及《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详见附图3)
10.2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包括已经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推荐历史建筑。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对村庄内的6栋推荐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按照传统民居的建筑特征予以保护修缮。
改善:适用于风貌协调,建筑质量好的建筑。保持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
整治:对于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好的建筑。需要采取改变立面材料、色彩、装饰等非结构性的整治措施,或采取姜层、局部拆除等结构性改造措施,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拆除:适用于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差的建筑。无保留价值或无法修复的,可以拆除。
11、环境要素保护
崔岙村的历史环境要素主要包括水系、传统街巷、埠头、古道、铺地、古桥、铜矿遗址等7项。(详见附图3)
水系:樟溪河、三条水涧。基本保留原有水流走向,定期疏浚水渠。
历史街巷:灵活多变的树状街巷格局、空间尺度、街巷界面、街巷铺地。保护历史街巷的走向,禁止截弯取直、拓宽等破坏原有线形走向的行为。保护风貌特色,重点保护街巷宽度、两侧建筑的高度和立面形式。
埠头:埠头有7处,分布于滨水一侧,保存完好。保护传统溪流断面,按照传统方式对埠岸的形态及材质进行修复,保护传统埠头。
古道:垛柱岗古道、矗起岩古道,两条古道分别穿插在村落两侧。保护古道走向、铺地周边环境,清除重要视廊内的障碍建筑。
铺地:铺地材质、铺砌方式和纹样图案。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恢复已消失的传统铺砌,管线建设后应使用原材料原风格恢复。街巷路面铺装应使用卵石、条石,并采用传统形式铺砌。
古桥:环龙桥(现称崔岙桥)的桥面、桥墩、支座等。进行修缮和加固,完整保护古桥的造型、结构材料、桥面铺装样式及装饰等要素。
铜矿遗址:位于崔岙的五个矿洞。保护铜矿遗址、周边环境,在保护的前提下通过功能转换,进行适应性再利用。
1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崔岙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价值较高,是崔岙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内涵,主要由民间传说、四种文化思想、民风民俗、传统手工艺和传统饮食六项构成。主要以先保护、再利用、后发展的思路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
13、总体功能定位
根据历史研究和现状分析,规划提出“古韵山居,生态养生,文化旅居,风雅崔岙”的功能定位。并规划形成“一带两心,三轴三区”的空间结构。“一带”指滨水休闲带,“两心”指崔氏宗祠和启明小学,“三轴”指商业服务轴、文化展示轴及生态涵养轴,“三区”指原乡风貌提升区、文化风情体验区和山居民宿体验区。 (详见附图4)
(1)近期:通过保护村落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维持村落的原生态生活,打造原生山乡风貌体验区。秉承整体性、原真性的原则,尊重村落原有历史肌理、自然山水地貌,构建有情怀、有记忆、有传承的原乡生活体验廊道。
(2)中期:有效整合区域资源,结合四明山区域旅游发展,从区域宏观的层面规划崔岙的发展方向。作为四明山旅游区的东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崔岙可以作为区域旅游的二级驿站服务于四明山旅游区,并且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因地制宜的开发建设。
(3)远期:打造文化旅居品牌,综合分析崔岙旅游资源,探索旅游主体对客体的本质需求,挖掘最具代表性和吸引力的旅游资源,打造山乡风情、红色教育基地等品牌,并科学规划、开发和宣传,从而树立统一的旅游地形象,发挥良好的品牌效应。
14、支撑系统规划
14.1 土地使用规划
在有利于保存和保护村落风貌完整性和历史真实性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村落部分用地功能与布局,协调保护与建设、旅游与居住的关系。增加旅游服务商业的用地比重;增加文化娱乐、绿地及服务于村落居民的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居住用地与现状基本持平。(详见附图5)
14.2 道路交通
规划依据现状道路,延续原有街巷体系,形成三个等级道路结构:
主要车行道:与《章水镇总体规划》相一致,规划现状滨水一侧的沿溪二路为主要车行道路,道路断面红线宽度为8米,同时增加广通桥以西道路作为主要车行道路并作为主要的对外交通。
次要车行道:村庄西侧及南侧规划次要车行通道,并沟通樟溪河东侧沿溪路。规划路面断面红线宽度6米。
步行系统:依托现状街巷道路,构成村落历史文化步行系统。纵向巷道作为未来旅游组织中的主要游线,横向巷道作为未来旅游组织中的次要游线。道路宽度维持现状不变,或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设材料。
公共停车位:为保护名村,村落内除现状机动车停车场外不设置停车位,由外围公共停车场解决停车需求,同时承担旅游交通的停车需求。结合村庄内部闲置空间新增三处自行车驿站。
14.3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为与崔岙未来的功能定位相适应,应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就业指导、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农村公共配套。
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设施、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文化设施、社区卫生设施和社区体育设施。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滨水一侧。
社区管理设施:保留并改善村内原有村委会。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保留现状商业网点,恢复滨水路侧传统商铺,在不影响街巷的历史风貌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餐饮小吃、零售等便民服务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保留崔氏祠堂及现存4处堂檐建筑,供村民举行宗族纪念活动、红白喜事时使用。在损毁的两处堂檐遗址处通过设置标志纪念物来彰显场地精神。保留原有老年活动中心。
社区体育设施:保留并改善原村委前体育设施,提供村民健身、活动场地。
社区卫生设施:保留并改善原有卫生所。
14.4 基础设施规划
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11.4 防灾规划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合理布点”的原则,统一规划消防站、消防用水、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网。根据村庄内部道路、街巷、建筑特点,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消防设施。
附图1: 崔岙村历史文化名村区位图
附图2: 保护范围图
附图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图
附图4:总平面图
附图5:用地规划图
附表1:历史街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整治措施一览表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崔氏宗祠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中 | 建筑色彩 | 黑、白、灰、红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砖木结构 | |||||||||||||||
建筑年代 | 清代 | 建筑面积 | 401.27m2 | |||||||||||||||
建筑用途 | 公建(宗族活动) | 级别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始建于南宋,1943年8月被日本侵略军烧毁,1945年-1950年重修。宗祠用于宗族活动,议事和娱乐活动。建筑内没有族谱和令牌供放。宗祠总平格局为合院式。 建筑坐西朝东,前临樟溪河,其余三面环宅,道基石高出路面2.1米,南有台阶11级。宗祠正门为三架二层建筑,四个木柱柱础是清代雕刻的石础,门都为木双开门,门廊两侧八字墙门下石基有阳雕,上有砖雕,大门屋顶为两层人字硬山正脊顶坡屋顶。 在大门倒座中心位置设一个歇山木四角亭的戏台,大门两侧有楼梯可通戏台。东、南北建两层的回廊,与主殿联通。回廊与主殿连接处做了马头山墙形式。 正房是五开间,三进深二层的硬山正脊两坡顶建筑。 木屋架形式:两侧山墙屋架是穿斗式,中跨是抬梁式。 墙体:为青砖墙,部分墙面面层刷白。 屋顶:木檩条、木椽子、望砖、瓦。 细部花饰:老檐柱六根,廊前有四个刻有鹤、鸟、牡丹等图案的清代石础,,雀替和挑梁雕有双凤丹阳等花纹,台梁上有草龙图案; 屋顶正脊正吻具有典型的宗族象征。是否使用龙骨砖有待证实。 | |||||||||||||||||
保存状况 | 主体木结构维修后质量好,墙体部分局部需要维修加固,其他木构件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破损现象,如牛腿、雀替、门窗、栏杆花饰木地板、外墙板。二层回廊屋顶局部破损严重,用木夹板和铁皮替代望砖。戏台的歇山屋顶造型不美观。部分墙体开裂,整体外墙颜色剥落,木材面油漆剥落。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尽快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针对问题及时开展修缮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二层回廊屋顶局部重做。戏台的歇山屋顶建议重新做,木结构需要维修,如檐檩、牛腿、花几,木门窗和外墙板需要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颜色出新,木材面重新做油漆。水电线路重新按照规范设计施工。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启明小学旧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西南侧 | |||||||||||||||||
建筑风貌 | 民国建筑 | 建筑设施 | 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较好 | 建筑色彩 | 红 灰 褐 黑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砖结构房屋 | |||||||||||||||
建筑年代 | 中华民国 | 建筑面积 | 1616.94m2 | |||||||||||||||
建筑用途 | 公 建 | 级别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启明小学由革命烈士崔真吾于1929年创建。校舍主楼为五开间房二层砖木结构的硬山两坡顶建筑,建筑风格是民国风格。占地153.9平方米,建筑对称布局,上下各有四个教室,大门门套是典型的民国中西式样,上部是三角形山墙,正中是圆形校徽,徽面下为奔流的樟溪,中为挺拔的高山,上面是红色五角星,象征红星启明大地山河,在门头上横书“鄞县启明小学”六个篆体大字。建筑现在作为崔岙村文化礼堂使用。建筑前面是个小院落,后面是大操场,有较大的环境空间。前院有棵大松树,后院有广玉兰大松树,长势较好。 | |||||||||||||||||
保存状况 | 启明小学旧址布局完整,主体建筑保存较好,被修缮过。由于学校不常使用导致校舍门窗等结构有破损、油漆和外墙涂料剥落的情况。围墙也很破旧。 | |||||||||||||||||
保护措施 | 尽快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及时开展修缮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周边绿化景观需要整治。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崔真吾革命烈士故居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不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差 | 建筑色彩 | 红 灰 黑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内部木结构,外墙砖混结构 | |||||||||||||||
建筑年代 | 中华民国 | 建筑面积 | 205.3m2 | |||||||||||||||
建筑用途 | 住宅 | 级别 |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崔真吾故居位于章水镇崔岙村,共三间。两间房子面向东 北,另外一间面向西南,总共占地205.3平方米。1986年重修,外墙都用水泥浇筑。崔真吾在此度过了青少年时代。墙体使用了龙骨砖。 | |||||||||||||||||
保存状况 | 崔真吾故居内部梁架仍为原始木结构建筑,局部外墙则以改为砖结构水泥砂浆粉刷。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已经破旧成为险房。 | |||||||||||||||||
保护措施 | 由于木架构梁柱及外墙面都损坏严重,只能重新复建。尽快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及时开展复建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该建筑是重要街巷格局的一部分,所以必须保持原建筑风格。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大 田 里 堂 檐 建 筑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不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一般 | 建筑色彩 | 栗 红 白 灰 黑 | |||||||||||||||
建筑层数 | 一层 两层 | 结构形式 | 砖木结构 | |||||||||||||||
建筑年代 | 清 代 | 建筑面积 | 60m2 | |||||||||||||||
建筑用途 | 住宅和共建 | 级别 | 推荐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大田里堂檐是保存较好的规模最大的堂檐,也是崔岙村唯一的具有四合院格局的民居建筑群,崔岙的一些建筑特色也在此体现。 1/总平面格局:具有不完全对称的两进四合院模式的组团建筑(在堂檐的西南侧没有围合好,建筑不完全对称),二进院两侧走道十分狭窄。一进院落较小,两侧都是二层的对称建筑。二进院落较大,没有树和古井。 3/堂檐建筑:一层硬山两坡,一开间,开间5.28,进深11.5米,面积60.1㎡。前面有个廊间,砖木结构,木门窗,柱上有斗拱,没有挑檐檁。正脊是崔岙特色瓦脊,正吻是形式独特的花饰,高高向上,一种意喻,也是一种建筑地位的象征(与崔岙宗祠相同)。 4/建筑特色:墙体使用龙骨砖,屋脊瓦是崔岙特色脊瓦,象鼻牛腿和木斗拱。 | |||||||||||||||||
保存状况 | 多数保留原始砖木结构建筑形式,局部外墙则以改为砖结构水泥砂浆面,少量被改造成砖混结构建筑。多数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部分已经破旧成为险房,改造成的砖混建筑质量一般。其他木构件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破损现象,如象鼻牛腿、雀替、门窗、花饰木地板、外墙板;部分墙体开裂有现象;整体外墙斑驳,局部外墙则以改为砖结构水泥砂浆粉刷;木材面油漆剥落。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针对以上的情况尽快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立即开展查杀白蚁的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对于木架构梁柱及外墙面都损坏严重的,只能重新复建,堂檐建筑外檐口已经倾斜,需要尽快维修。 木结构需要维修,如部分木柱檐檩、牛腿、花几、木门窗、地板和外墙板需要维修和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颜色出新,木材面重新做油漆。水电线路重新按照规范设计施工。 该建筑群是最有特色的崔岙古村建筑代表之一,所以必须在保持原建筑风貌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改善更新。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崇本堂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一般 | 建筑色彩 | 灰色砖混墙体,黑灰屋面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外部砖混,内部木结构房屋 | |||||||||||||||
建筑年代 | 中华民国 | 建筑面积 | 134.7m2 | |||||||||||||||
建筑用途 | 公建 | 级别 |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崇本堂位于章水镇崔岙村内,面水而筑,与章溪河相望。始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传统建筑风格。崇本堂主体坐西南朝东北,由正厅及两过廊组成,占地面积约为134.7平方米。正厅为硬山正脊两坡顶建筑,五开间,明次间进深三柱六檩,五架台梁后为单步,梢间用中柱,进深四柱六檩。天井两侧为过廊,楼上楼下均与宗祠相通。在进门的右侧立有一块崇本会碑记,上面记载着崇本堂的历史,但上面的字迹已漫漶不清,难以辨认。 据当地村民介绍,解放前的崇本堂是用来摆放祖宗牌位的,解放后随着封建思想的破除,这座古朴的宅地曾开办过学校,做过大队会计室,现在则用于举办一些婚礼、丧事等重大活动。 建筑特色:崇本堂布局完整,木梁雕刻、牛腿、雀替等都保存完好,墙体使用龙骨砖,屋脊瓦是崔岙特色脊瓦,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 |||||||||||||||||
保存状况 | 崇本堂06年有过一次大的维修,整体保存较好,梁架上和柱子上都曾涂过了石灰,现已局部脱落。 崇本堂历经百年沧桑,受大风大雨等自然灾害的侵蚀,部分构件已风化、腐蚀;木构件均被涂上了一层石灰用于防潮防蛀。外墙有因基础下沉墙体开裂现象。其他木构件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破损现象,如牛腿、雀替、梁柱雕刻、门窗、花饰木地板、外墙板;整体外墙斑驳,木材面油漆剥落;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针对以上的情况尽快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立即开展查杀白蚁的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木结构需要维修,如部分木柱檐檩、牛腿、花几、木门窗、地板和外墙板需要维修和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颜色出新,木材面重新做油漆。水电线路需要重新按照规范设计施工。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楼下113号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楼下113号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一般 | 建筑色彩 | 木色 灰 黑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砖木结构 | |||||||||||||||
建筑年代 | 清代 | 建筑面积 | 94m2 | |||||||||||||||
建筑用途 | 住宅 | 级别 | 推荐保护单位 | |||||||||||||||
简介 | 这是一栋保存较好的两层两开间硬正脊两坡顶建筑,据调查接近百年历史。砖木结构,抬梁式屋架,有前廊,前后檐有人字形硬山墙与两山马头墙衔接形式。面积94㎡。木柱上有牛腿、雀替,屋面结构为木椽上铺竹席,上铺瓦。 布局完整,木柱上牛腿、雀替等都保存完好,墙体使用龙骨砖,屋脊瓦是崔岙特色脊瓦,多种材料建的山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 |||||||||||||||||
保存状况 | 建筑质量中,木结构屋面近年翻新,后墙面做了水泥砂浆面层,其他木构件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破损现象,如牛腿、雀替、门窗、花饰木地板、外墙板;部分墙体开裂有现象;整体外墙斑驳,局部外墙则以改为砖结构水泥砂浆粉刷;木材面油漆剥落;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局部木结构需要维修,如檐檩、牛腿、雀替,木门窗和外墙板需要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需要出新,油漆。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尽快针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及时开展修缮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防白蚁。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文路125-132号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文路125-132号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不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一般 | 建筑色彩 | 褐 白 黑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木结构房屋 | |||||||||||||||
建筑年代 | 清代 | 建筑面积 | 518m2 | |||||||||||||||
建筑用途 | 住宅 | 级别 |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这是一栋保存一般的两层八开间硬山正脊两坡顶建筑,据调查接近百年历史。砖木结构,底层面积287㎡,建筑面积约518㎡。一层木柱上用象鼻牛腿支撑挑檐檁,挑檐檁上有雀替装饰,二层没有挑檐檩。外墙为木板墙。 | |||||||||||||||||
保存状况 | 保留原始砖木结构建筑形式,主体木结构一般。一层几间外墙被改造成砖墙,面层白色粉刷。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破损,如檐檩、牛腿、雀替,木门窗和外墙板。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破损严重,如木柱、木架结构、檐檩、牛腿、雀替,木门窗和外墙板需要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需要出新,油漆。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尽快针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及时开展修缮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防白蚁。 | |||||||||||||||||
名称 | 地点及位置 | 地址(门牌号) | ||||||||||||||||
奠 厥 居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 | |||||||||||||||||
建筑风貌 | 传统建筑 | 建筑设施 | 完善 | |||||||||||||||
建筑质量 | 质量一般 | 建筑色彩 | 灰色砖混墙体,黑灰屋面 | |||||||||||||||
建筑层数 | 两层 | 结构形式 | 砖混结构房屋 | |||||||||||||||
建筑年代 | 清 代 | 建筑面积 | 约195.7m2 | |||||||||||||||
建筑用途 | 住 宅 | 级别 | 推荐保护单位 | |||||||||||||||
建筑概述 | 这是一栋保存一般的三开间两层硬山正脊两坡顶建筑,据调查接近百年历史。砖木结构,木屋架,有前廊,前檐有人字硬山墙接马头墙形式,大门门套是三山马头墙形式,一层木柱上用牛腿支撑挑檐檁,挑檐檁上有雀替装饰,二层没有挑檐檩。部分外墙为木板墙。底层面积127.7㎡,建筑面积约195.7㎡。 布局完整,木柱上牛腿、雀替等都保存,墙体使用龙骨砖,屋脊瓦是崔岙特色脊瓦,多种材料建的山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 |||||||||||||||||
保存状况 | 保留原始砖木结构建筑形式,主体木结构一般。一层几间外墙被改造成砖墙,面层白色粉刷。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破损,如檐檩、牛腿、雀替,木门窗和外墙板。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
保护措施 | 房屋因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破损严重,如木柱、木架结构、檐檩、牛腿、雀替,木门窗和外墙板需要更换,部分墙体开裂需要加固,整体外墙需要出新,油漆。水电线路不完善,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尽快针对建筑测绘并进行维修方案设计,及时开展修缮工作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防白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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