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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集士港中二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盛田艾维地块)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海曙分局 阅读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该规划调整于2021年7月24日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1〕70号。现就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调整背景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新海曙的发展格局面临全新的谋划,同时在旧城更新、存量规划背景下,片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宁波市集士港中二片(CX07)控制性详细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该地区的开发建设。为进一步保障海曙区开发建设推进,解决区域住房供给需求,完善住区品质与风貌塑造,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拟对《宁波市集士港中二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盛田艾维地块)作局部调整论证。

2.调整范围

东至规划工贸二路、南至春华路与前塘河、西至聚才路,北至工贸三路,总用地面积约9.18公顷。

3.调整内容

3.1用地调整

1、CX07-03-04d-1地块调整为CX07-03-04d-1、CX07-03-04d-4两个地块,其中CX07-03-04d-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33公顷,容积率由1.8-2.0调整为2.3,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允许突破到55米);CX07-03-04d-4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为幼儿园,用地面积调整为0.6公顷,容积率由1.8-2.0调整为0.8,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12米。

2、CX07-03-04d-2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1.7-1.9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允许突破到55米)。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3.2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调整前容积率

调整后容积率

调整前建筑高度

调整后建筑高度

3.3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米)

备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CX07-03-04d-1

CX07-03-04d-1

R2

R2

2.94

2.33

1.8-2.0

2.3

45

48

12班幼儿园、电信5G基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各一处

电信5G基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各一处

CX07-03-04d-4

R22

0.60

0.8

12

12班幼儿园一处

CX07-03-04d-2

CX07-03-04d-2

R2

R2

2.95

2.95

1.7-1.9

2.2

45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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