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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划调整于2021年7月24日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1〕70号。现就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调整背景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新海曙的发展格局面临全新的谋划,同时在旧城更新、存量规划背景下,片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宁波市集士港中二片(CX07)控制性详细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该地区的开发建设。为进一步保障海曙区开发建设推进,解决区域住房供给需求,完善住区品质与风貌塑造,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拟对《宁波市集士港中二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盛田艾维地块)作局部调整论证。
2.调整范围
东至规划工贸二路、南至春华路与前塘河、西至聚才路,北至工贸三路,总用地面积约9.18公顷。
3.调整内容
3.1用地调整
1、CX07-03-04d-1地块调整为CX07-03-04d-1、CX07-03-04d-4两个地块,其中CX07-03-04d-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2.33公顷,容积率由1.8-2.0调整为2.3,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允许突破到55米);CX07-03-04d-4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为幼儿园,用地面积调整为0.6公顷,容积率由1.8-2.0调整为0.8,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12米。
2、CX07-03-04d-2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1.7-1.9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允许突破到55米)。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3.2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调整前容积率
调整后容积率
调整前建筑高度
调整后建筑高度
3.3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 备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CX07-03-04d-1 | CX07-03-04d-1 | R2 | R2 | 2.94 | 2.33 | 1.8-2.0 | 2.3 | 45 | 48 | 12班幼儿园、电信5G基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各一处 | 电信5G基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各一处 |
CX07-03-04d-4 | R22 | 0.60 | 0.8 | 12 | 12班幼儿园一处 | ||||||
CX07-03-04d-2 | CX07-03-04d-2 | R2 | R2 | 2.95 | 2.95 | 1.7-1.9 | 2.2 | 45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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