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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鄞州)
编号:(2023)甬鄞第(02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陈爱芬 胡鸣颖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胡万详
不动产情况:坐落在白鹤新村112幢294号407室,土地证号为甬东国用(1995)字第2069号,地号为0204200631,土地面积为16.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房产证号为甬东白私字第0884号,丘号为635038,建筑面积为48.27平方米。该不动产系胡万详和陈爱芬夫妻的共有财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邮编: 315100 )。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74-89293861 。
公示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