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3﹞5号)文件,为规范有序开展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市资规局联合市国动办起草了《宁波市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全市人民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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