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召开《宁波市江北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江北区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了《宁波市江北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江北区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整体谋划了江北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7楼会议室(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5-20人。在江北区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6月10日下午5:30。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传真或当面提交等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gtfj@nbjb.gov.cn,传真请发送至0574-87388100(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当面提交请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406办公室(地址: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或半年以上居住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局将于6月15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574-87388144(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