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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调研和前期征求资规系统内部意见的基础上,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关于印发宁波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0】1号)》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不一致且其制定依据《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试行)》(浙政发【2007】7号)已经废止, 现拟废止(甬政发【2010】1号) 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废止此文件持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9月2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918706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