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象保自然资规告字[2023]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投资强度(%)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象保合作区XB01-01-64-2地块 | 象保合作区云望路和南冕路交叉口西北角 | 32241 | 工业 用地 | 50年 |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 1.6-2.0 | ≥300 | ≥500 | ≥40 | ≥8.3 | ≥ 4700 | ≥ 1.5 | 2394 | 479 |
该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
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象保企业参加竞拍的,必须在象保合作区内注册成立新企业)。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至 2023年9月1日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6:00
象保合作区XB01-01-64-2地块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至2023年9月4日9: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必须与象保合作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同时要提供《宁波象保合作区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0574-89510059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