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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
沈华苗 摄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林长履职效能,凝聚林长制协作部门合力,建立健全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森林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快适应大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解决森林督查问题移交难、查处难、销号难等实际困难,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与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林长制协作部门沟通配合,印发《宁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步骤,明确相关部门在森林督查案件查处销号流程中的职责分工,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闭环。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切实发挥基层探头协同效力。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一林一警”的基层网格治理作用,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执法监管力量,强化网格化监管,将林草违法行为纳入全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责任体系,源头遏制违法现象的高发态势;依托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违法问题的合力,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坚持见行见效,强化指导服务与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梳理汇总全市查处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典型案件卷宗,作为学习参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与市综合执法局多次赴基层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梳理基层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并形成问题清单,逐项解决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