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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沈卫康

五乡镇涵玉村

宅基地使用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

330212006024JC00205F00010001、330212006024JC00246F00010001、330212006024JC00195F00010001

120.83平方米

146.92平方米

2

邱世良

东吴镇小白村

宅基地使用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

330212005015JC00325F00010001、330212005015JC00350F00010001

274.37平方米

266.68平方米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鄞州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0574-88225665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