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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59002号

吴雪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24幢2单元504室

2

浙(2022)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29199号

吴雪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24幢2单元504室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