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10月1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甬国用2011第2401194号/2011001440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川

序  号:2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269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豫力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