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10月1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嵩江东路728弄1号车库H-17号车位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220094号,甬鄞国用(2012)第99-010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庞永斌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