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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不动产权利证明遗失的声明(海曙)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保管不善,证明201020510,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古林新街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序号: 2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23302号,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水岸11幢18号11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豪斌

序号:3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B98004228/9818195,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鄮西巷16号4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良军

序号:4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23)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40638号,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尚悦府406913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保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