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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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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天宸原著府B1、B2号,宜兴路319、345号地下车库573号车位的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3056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晓静

序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安基名府5幢5号2004室的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431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葛建军

序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文澜望庄2幢3号2204室的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542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余健

序号:4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印江南18幢41号701室的浙(2017)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889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朱海岳

序号:5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百丈路168号(11-6)的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30062675号,甬国用2013第0101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素为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