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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创新推进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登记改革,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象山局 【 字号: 保护色:

9月30日,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象山县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实施方案(试行)》,推出了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登记服务模式,这是象山县在审批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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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海即交证”是指对该县行政区域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用海审批,海域空间层次明确、界线清晰、权属无争议的海域使用权,取得海域使用管理配号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后,即视为“交海”完成。在海域使用权交付时,收到用海单位申请且在符合首次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向用海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用海单位在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且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或取得用海批复文件后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可纳入“交海即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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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改革重点围绕象山县海洋经济发展特色,科学统筹合同签订、用海批复、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流程,前置海籍调查及成果入库环节,将原先串联办理事项优化为并联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同时,依托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用海批准材料、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海域管理配号等信息的部门内部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用海企业一次申请,即可实现不动产登记一次审核、一次办结,当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近年来,象山作为国家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国家海洋管理创新试点县,积极探索海域使用管理改革,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无居民海岛处置试点等工作走在省市前列,率先编制了全国首个海域立体分层确权宗海界址图,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为妥善解决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该县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后144个海岛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全方位排查、全过程追溯,探索建立绿色环保、低碳节能、集约节约的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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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牛栏基岛拆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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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牛栏基岛拆除后

因海而生,向海图强。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探索海洋资源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改革路径,强化要素保障,助力象山县持续扩大海洋优势,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