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车辆基地(二期)规划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 一、公示时间 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二、意见反馈 ①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②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及传真:89187307 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3888489 ③来信请寄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体规划处(专项规划处) 邮编:315042 ④电子邮箱:nbzgj@ningbo.gov.cn ⑤如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对该项目方案进行听证,请于2024年12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项目概况: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全长约61.45km,线路北起小洋江站,南止于象山线大目湾站。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在线路北端设云龙车辆基地。 云龙车辆基地选址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鄞城大道以北、甲村横河以南地块,占地面积约30.012公顷(含主变电所、出入线路基段),总建筑面积约111507.07平方米,定位为大架修车辆段。其中,二期总用地面积为12.505公顷,总建筑面积41645.04平方米。 本次公示仅为云龙车辆基地(二期)方案示意,后续施工图设计中允许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局部进行适当调整,建筑单体名称以实际开通运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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