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鄞州)

发布日期: 2024-04-16 阅读次数: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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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义务人:徐斌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Q200502020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金湾华庭小区11幢21号303室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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