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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的g-2004-30-00004土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宁波华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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