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不动产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日期: 2024-04-16 阅读次数: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02314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宁波市鄞州区石矸镇塘西村酡酥

他项遗失注销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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