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24144号 ,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姜沈庭苑1幢2号703室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宇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