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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绿梅新村28幢405室的浙(2023)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154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伟杰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维拉小镇小区162号06的浙(2018)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0686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蓉丹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鸿盛家园12幢22号1103的浙(2016)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283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应文杰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