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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4-05-15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1、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嘉苑37幢94号301室的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05798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嘉苑36幢89号403室的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05795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周惠凤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