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华泰星城24幢56号401室 的房屋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411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盛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