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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4-05-15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雅月府11幢47号1306的浙(2023)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82357号、浙(2023)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823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惠莲、吴福生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