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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5月8日起,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结束,未收到修改意见。
为完善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补偿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维护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起草了《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来信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子邮箱:nbghj@ningbo.gov.cn
来信请寄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处,邮编:315042。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4801
附件: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