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6月11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

义务人:刘豫橙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T20150032967

不动产坐落:东方一品花苑5幢6号1204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