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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的声明(海曙)
序号:1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g-2010-22-05089/201352433,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梅树小区6幢10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鼎涣
序号:2
因保管不善,证书号甬国用2015第0300095号/20140102510,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通达路729弄19号15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杰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