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东御花苑5号1602的甬国用2013第1003190号/2013001387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天培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