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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路红线、河道蓝线使用管理操作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管理,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八条,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5条,包括制定目的、概念界定、管理原则、适用范围。阐述了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的概念,明确了适用条件。第二部分,第6-11条,包括市局、分局和县(市)局各自的分工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第三部分,第12-18条,包括工作机制、数据要求、部门职责分工、保密制度。
三、主要特点
第一,加强全域统筹。《细则》相较2018年版本,从管理海曙、鄞州、江北、镇海、北仑五个区为主,改为全市域统筹管理。
第二,明确职责分工。《细则》明确了市局、各分局、县(市)局的分工,分层级分对象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市局负责全市域的重要道路、重要河道以及跨区域通道的控制线管理,以保障线性工程合理管控;市六区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次一级道路、河道的控制线管理;县(市)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控制线管理,定期更新。
第三,优化管理流程。《细则》明确了道路、河道控制线调整的适用情况和调整流程,进一步加强市区数据的统一性、保一张图系统数据更新的时效性。
四、实施时限
本《细则》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国家、省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如有调整,按上级调整后的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体规划处
解读人:马颖佳
联系方式:0574-8918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