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鄞州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12 阅读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横溪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574-88068909)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土地用途

1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

梅山村

330212011027JB00003

W00000000

69.86㎡

公共设施用地

2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

梅山村

330212011027JB00005

W00000000

93.46㎡

公共设施用地

3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梅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

梅山村

330212011027JB00004

W00000000

155.53㎡

公共设施用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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