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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甬樾湾65号-1-137的浙(2024)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862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金天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江北万达商业广场5幢230号20-3的甬国用2012第0501170号/2012000529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