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8月14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60858号 | 杨建亚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明仕丽庭1幢1号602室 | (2024)浙0212执2162号之二 |
2 |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2946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明仕丽庭1幢1号602 | (2024)浙0212执2162号之二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