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4-08-08 阅读次数: 来源:不动产中心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怡南街27号23幢102的甬北国用2004第2096号/20040850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彬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百隆巷36号-2-1的甬国用2011第2412210号/20110091282、2011009128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红、胡宗哲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百隆巷36号-2-3的甬国用2011第2412233号/20110091284、2011009128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红、胡宗哲

序  号:4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百隆巷36号-2-2的甬国用2011第2412230号/20110091285、2011009128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红、胡宗哲

2024年8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