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日期: 2024-08-08 阅读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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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潮起云府20幢54号1304室的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517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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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品嘉园3幢5号303室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29797号,甬鄞国用(2015)第99-087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香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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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镇中路305号504室的鄞房权证瞻字第200819079号,甬鄞国用(2009)第01-050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科成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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