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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自然测许〔2024〕144号)
申请人:宁波市镇海金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正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沿江东路404号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12657
有效期至:2029年09月08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