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在法定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 调处、成果应用的地方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区(县、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 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统筹调控工作,实施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拟订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或会同编制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各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审核、审批各类空间规划。
7.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前期研究、 论证和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筑风貌、市政交通等建设项 目的规划管理,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 整治修复、海洋和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负责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战略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编制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任务。负责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分析评估和考核督查。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 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和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负责地质环境的监测、管理与评价。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测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监督指导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全市海洋行政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5.负责海洋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16.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 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7.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 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 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通过市应急管理局,提请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18.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测绘地理信息 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建立地方测绘基准和测绘基础设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19.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20.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各地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执法衔接机制,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活动提供技术保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局属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局属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局属宁波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海洋管理服务中心、局属宁波市林业发展中心、局属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保障中心和局属宁波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152491.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52491.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57.75万元,下降1.90%,主要是:去年年中中央预算资金下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58.41万元,占38.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450.00万元,占58.00%;事业收入660.00万元,占0.43%;其他收入460.20万元,占0.30%;上年结转收入4763.03万元,占3.12%。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52452.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25.05万元,下降2.01%,主要是:去年年中中央预算资金下达。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6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5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50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90743.86万元、农林水支出(类)7865.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851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00.0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140.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89.90万元,项目支出133222.23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9582.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5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收入88450.00万元、上年结转2974.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6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5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50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90563.0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7534.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616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00.01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32.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5284.85万元减少4151.88万元,减少6.36%,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对市级部门预算的改革,要求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足额保障刚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64.49万元,占3.54%;卫生健康支出(类)552.91万元,占0.90%;节能环保支出(类)506.00万元,占0.82%;城乡社区支出(类)2113.05万元,占3.45%;农林水支出(类)7534.63万元,占12.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6161.88万元,占75.51%;住房保障支出(类)2100.01万元,占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3.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0.14万元,增长36.29%,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及费用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84.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6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0.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5.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及职业年金缴费标准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2.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1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9.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9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0.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7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新增重点野生植物保护中央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43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6.00万元,下降26.44%,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森林火灾项目2025年中央资金尚未下达。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11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26.69万元,下降41.95%,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科目调整,资金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685.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568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整备中心垦造耕地工程结算及土地指标调剂需要,增加预算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513.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26万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19.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0万元,下降23.5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63.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64万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灭火项目资金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1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65万元,下降22.9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749.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89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新增森林防火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72.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8.65万元,下降42.70%,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职工宿舍重建工程项目已完工,预算资金减少。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30.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8.72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417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6.35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1488.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7.08万元,下降26.14%,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科目调整,资金减少。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324.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50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5.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59万元,下降29.59%,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生态海洋中心当年设备更新减少。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83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33.88万元,增长66.56%,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生态海洋中心按合同约定支付当年工程款。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8655.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97.85万元,增长89.92%,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生态海洋中心项目功能科目调整。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424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78.85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宁波市城市级实景三维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637.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05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0411.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952.34万元,下降55.44%,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市生态海洋中心当年没有安排中央资金,预算减少。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135.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23万元,下降22.0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项目资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7.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9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留。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2.4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8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9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18.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28.39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8.39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出国培训及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8.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接待考察研究、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本部门经批准购置2辆公务用车。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15.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84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尾款及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支付税金安排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88450.0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3547.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局属事业单位市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推介项目和宁波市六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地价委托评估项目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84903.0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东部新城邱隘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3.9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4.83万元,下降4.33%,主要是本年减少一家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参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9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9.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44.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13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本部门没有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84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132978.2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指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8.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 (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 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23.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指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 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9.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 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 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 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30.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31.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指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2.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3.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支出。
3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