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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长兴东路346号,恒一商业中心2、11、12号3-74的浙(2016)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732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铁彪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