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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29270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

紫金街42号105

(2024)浙0203执3253号

2

z-2002-04-03050

俞光军

鄞州区洞桥镇罗家漕村

征收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