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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77814号

赵晓维、俞杰

五和苑9号803

(2025)浙0291执277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