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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片区城镇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海曙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一、总则

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古林镇片区城镇02详细规划单元(GLC02):东至机场路、南至规划鄞州大道、西至规划阳光路、北至现状杭甬高速,总面积约7.79平方公里。

1.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1.3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规划区总体功能定位为:宁波枢纽北翼高品质宜居社区。

2.2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730.22公顷,占总用地的93.63%。

规划居住人口约9.43万人。

2.3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形成“一心两带、六片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围绕轨道站点形成商业商务、公共体育、休闲活动集聚的片区公共中心。

“两带”:为南新塘河及大黄家河生态景观带,围绕水系及绿地空间建设城市公园,融合多元慢行系统,串联主要城市公共功能和社区服务,形成生态复合的十字型蓝绿骨架。

“六片”:为4个未来宜居片,1个老镇更新片以及1个创新产业片,布局丰富多样的居住和就业空间,构建生活便利,服务完善的社区生活圈。

“多点”:为轨道TOD节点、10分钟社区中心以及产业组团服务中心。

三、街区管控

3.1控制原则

提出总量控制、动态平衡、弹性开发的管控原则。通过约束总量管控、人口规模等重要指标,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保障配套设施充足。街区内各地块在实施中对控制指标的调整,必须在街区内满足总量管控的前提下保持动态平衡。

3.2街区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功能的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街区。依据上述原则,将编制单元划分为6个街区,街区编号为GLC02-01至GLC02-06。

3.3控制内容

街区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规模总量、人口规模总量、保障性设施、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等。可视需要对街区内重点地块进行管控。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778.94公顷,以居住、配套及产业功能为主导。片区内总建设规模约77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量约652万平方米。

四、用地规划

结合规划区不同用地需求,以满足社区构建、产业转型、生态保护为目的,确定城市空间结构框架,合理安排用地、道路交通、绿化水系等总体布局。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48.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03%,主要包含二类居住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5.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61%,主要为片区内配套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0.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91%,主要为片区中部商业综合体、滨水商业街区、轨道站点周边商业以及邻里商业中心。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79.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83%,主要位于云林路南侧以及鄞县大道南侧。

4.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67.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87%,交通设施包括轨道经堂庵跟车辆段以及规划公交首末站。

4.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4.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5%,包括环卫综合转运站、变电站、排水泵站等。

4.7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4.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09%,其中公园绿地82.33公顷,防护绿地40.04公顷,绿地与体育混合用地4.39公顷(其中2.39为公园绿地)。

4.8非建设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48.72公顷,其中水域总体延续现状骨干河道水系布局,片区西北角部分区块位于开发边界外,结合“三区三线”成果落实零星永农布局。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 规划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 规划内容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15分钟生活圈社区、10分钟生活圈社区以及5分钟生活圈社区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贸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市政设施九项设施。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配置。15分钟生活圈社区级设施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文化活动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10分钟生活圈社区级设施配建小学、健身运动场地、菜市场(生鲜超市)等。5分钟生活圈社区级设施配建幼儿园和社区中心。

5.3 管理通则

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可在规划条件中根据具体设计需要作适当深化。

规划管理中,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适当变动。品质提升型公共服务设施,不作为控规强制性管控要素,一般结合建筑灵活布置。

六、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 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4.76公顷(G1+A4用地中2.39为公园绿地),其中公园绿地82.33公顷、防护绿地40.04公顷。

6.2 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48.52公顷,水面率6.23%。延续南新塘河、大黄家河等主要现状水网肌理,同时结合用地和防洪排涝需求构筑规划区内顺畅、贯通、成环的水网系统。

6.3 生态空间结构

规划结合蓝绿系统,构建“两带、多廊道、多节点”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其中“两带”为南新塘河、大黄家河生态景观带;“多廊”为沿水系布局的生态及公共开放廊道;“多节点”为多个生态公园、体育公园、文化公园以及社区公园节点。

七、道路交通规划

7.1 道路等级

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其中快速路为机场路和鄞州大道;主干路为杭甬主干路(暂名)、鄞县大道、阳光路、薛家路和布政路;次干路为云林路、求精路和金鑫路;支路网系统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

7.2轨道交通

在现状轨道5号线的基础上,预留轨道9号线线位。

7.3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规划范围内布局公交首末站1处。

(2)公共停车场

规划范围内共布局公共停车场6处。

(3)加油加气站

规划范围内布局加油加气站1处。

八、防灾规划

8.1.排涝

规划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8.2消防

规划设置1处消防站,为古林二站。

8.3抗震

按地震动参数0.10(Ⅶ度)设防。

九.附图

01规划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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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街区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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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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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街区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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