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防指办《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甬防指办〔2025〕2号),根据《关于今冬明春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防减救〔2024〕8号)《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安办〔2024〕19号)文件精神,近日市资规局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会同市生态海洋中心和市海洋预报台相关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持续开展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国家和地方海洋观测站点及海洋防灾减灾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涉及国债和能力提升项目新建的海洋观测站点,重点排查了慈溪海洋自动观测站、大榭海洋自动观测站和大榭海洋简易观测站的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运行状况及数据传输等内容,最大限度消除海洋观测预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确保观测和预警报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