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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集士港)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机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鄞集001257

鄞县集仕港信用社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港广德新村7号

拆迁注销

  公告单位: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机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