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下列不动产权利登记事项,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登记类型
备注
1
330212009032GX01176F00010001
董羽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蝶园3号地下车库183车位
转移登记
公示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