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业街167弄12号406的甬北国用2002第5844号/P20021502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高敬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