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试点先行 | 我市实现“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 司法执行迈入“全程网办”新时代

发布时间:2025-05-06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字号: 保护色:

图片2.jpg

过去外地法院想要办理宁波区域的不动产查封,需要委托属地法院向登记机构提交查封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较为繁琐。今年,包括宁波在内的全国8个试点地区上线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不动产网络查封全流程线上办理服务新模式。近日,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开展该项试点工作,成功办理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首笔跨省不动产查封登记“全程网办”业务,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服务正式迈入“总对总”全国通办新阶段。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上级“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平稳落地应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高质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总对总”接口联调联试,及时接入省级网络查封登记子系统,同时配合属地人民法院通过系统实时动态核实网络查封登记结果。

图片 1.jpg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主要以不动产单元代码、裁判文书案号等作为关联字段,线上发起查(续、解)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协助执行需求,最高人民法院经“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将协助执行需求推送至自然资源部网络查封登记子系统后,再由自然资源部推送至省级系统,继而通过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推送至不动产坐落所对应的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登记登簿后,不动产登记结果再通过系统逐级反馈上报,最终反馈至线上提交查封申请的法院。

此次与深圳法院的跨省试点协作,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全国法院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协同机制落地应用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充分发挥近些年在登记便利化改革中取得的丰富经验,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升级改造系统功能、迭代升级办理模式,积极协同各地法院开展线上查封登记工作,为产权安全保驾护航,为构建全国“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机制贡献宁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