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测绘遥感院参编国内首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规标准
近日,市测绘遥感院参编的团体标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规要求》(T/CECC37—2025)正式发布并实施。该标准补强了合规细则,并聚焦产业发展实际,明确了合规操作方法,可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链条落地实践提供有力指导,填补了国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规标准的空白。
公共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涵盖政务、自然资源、交通、医疗等核心领域,其授权运营涉及数据安全、权属界定、流通机制等复杂问题。我国此前缺乏全国性统一规则,各地实践标准不一、权责模糊,导致政企数据合作面临权责不清、合规成本高等现实难题。
此次发布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为依据,结合我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各个环节满足合规性要求,为公共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合规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引。
市测绘遥感院长期致力于时空信息资源的生产建设、归集治理、开发利用和共享流通,构建了全市唯一、法定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初步建成了宁波市数字孪生空间底座,为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撑。下步,作为长三角时空地理数据可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该院将持续发挥时空信息资源的链主龙头作用,加快推进宁波市时空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设,深入挖掘时空公共数据价值,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类型,助力宁波乃至长三角时空数据产业生态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