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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编号:20250508-00190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81017号

陈燕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212012017GB00042F00420029/

330212012017GB00042F00420017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27幢2单元503室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5月08日